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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評稅定分開評稅?2025/26 夫婦報稅點揀最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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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兩人都打工,報稅時總會見到「合併評稅」那一格。剔定唔剔?答案視乎兩人收入差距。本文用稅務局(IRD)為 2025/26 課稅年度提供的例子,一步步比較兩種計法,所有數字均已用程式核對,文末附官方來源。

本站的 薪俸稅計算機 2025/26 不會直接計算雙職夫婦的合併評稅:計算機的婚姻狀況選項「Married — spouse has no assessable income」(已婚——配偶沒有應評稅入息),是為配偶沒有收入、由你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264,000 元的情況而設。下文會教你用計算機計分開評稅,再用人手計合併評稅來比較。

夫婦報稅,預設是怎樣計?

根據稅務局,已婚人士及其配偶在薪俸稅下會被視為兩個獨立個人:各自填報稅表、申報入息、申索扣除及繳稅。每人可享基本免稅額 132,000 元。

有子女的話,子女免稅額必須全數由其中一方申索,不能一人申索一個。稅務局建議一般由收入較高的一方申索;但如果其中一方按標準稅率計稅,則應由另一方申索。

如果配偶完全沒有須課薪俸稅的入息,你可以直接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264,000 元,毋須選擇合併評稅。

合併評稅怎樣計?

合併評稅稅款 =(夫婦入息淨額合計 − 已婚人士免稅額 264,000 元 − 子女等其他免稅額)按累進稅率計算 − 稅款寬減(2025/26 年度合共上限 3,000 元)。

選擇合併評稅後,夫婦仍然各自填報稅表及申索扣除,但稅務局會:

  1. 把兩人的入息淨額(各自已減去扣除,例如每人各自上限 18,000 元的強積金供款)加起來;
  2. 從合計入息淨額中減去已婚人士免稅額 264,000 元,以及子女等其他免稅額;
  3. 用一套累進稅階計算合計的應課稅入息實額;
  4. 減去 2025/26 年度的寬減:合共上限 3,000 元。

合併評稅只會發出一張評稅通知書,一般發給收入較高的一方繳交。

留意:264,000 元剛好等於兩個基本免稅額,所以合併評稅不會多給你免稅額。它的作用只是把收入較低一方「用不完」的免稅額,轉給另一方使用。代價是兩人合用一套稅階,原本各自可用的低稅率階梯只剩一套。

怎樣用計算機計分開評稅?

  1. 為收入較高的一方計一次:不要選「Married — spouse has no assessable income」(即按單身計),在「Assessable income」輸入其全年入息,在「Mandatory MPF contributions」輸入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如由他/她申索子女免稅額,一併填寫「Children」。
  2. 為另一方再計一次:同樣不選已婚選項,輸入其入息及強積金,不填子女。
  3. 把兩個「應繳稅款」(已扣除各自的寬減)相加,就是分開評稅的總稅款。

合併評稅怎樣人手計?

把兩人的入息淨額相加,減去 264,000 元及子女免稅額,再按下表計稅:

應課稅入息實額 稅率 累計稅款
首 50,000 元 2% 1,000
其次 50,000 元 6% 4,000
其次 50,000 元 10% 9,000
其次 50,000 元 14% 16,000
餘額 17% —

最後減去寬減(稅款的 100%,合共上限 3,000 元),與第一步的總數比較。

捷徑:借用「Married — spouse has no assessable income」選項估算合併評稅

這個選項的標籤寫明「配偶沒有應評稅入息」,與雙職夫婦的情況不符;我們是刻意借用它,因為它的計法與合併評稅的核心步驟相同:扣除已婚人士免稅額 264,000 元、只用一套累進稅階、寬減以每宗個案 3,000 元為上限。做法:

  1. 選「Married — spouse has no assessable income」(已婚——配偶沒有應評稅入息)。
  2. 「Assessable income」填兩人合計的全年入息。
  3. 「Mandatory MPF contributions」填收入較高一方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計算機會自動以 18,000 元為上限)。
  4. 「Other deductions」填另一方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最多 18,000 元。這一欄沒有上限,計算機不會替你封頂,所以填多了會低估稅款。
  5. 「Children」及「Of those children, born in 2025/26」照實填寫。

留意:這只是估算,適用於一般收入的夫婦。 計算機沒有為合併評稅而設,未必涵蓋所有情況,例如兩人各自的其他扣除項目及上限。標準稅率方面,稅務局《釋義及執行指引》第 18 號指出,合併評稅的稅款不會超過按兩人合計入息淨額以標準稅率計算的稅款;但兩級制標準稅率(首 500 萬元 15%、餘額 16%)的 500 萬元門檻在合併評稅下如何應用,我們未能在稅務局或 GovHK 的資料中找到明確說明。如果兩人合計收入很高、接近標準稅率範圍,請改用官方的 GovHK 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計算。

一高一低收入,合併評稅可節省多少?(稅務局例子)

陳先生月薪 45,000 元,陳太月薪 10,000 元,育有一名女兒,由陳先生申索子女免稅額。

陳先生 陳太
全年入息 540,000 120,000
減:強積金 (18,000) (6,000)
入息淨額 522,000 114,000

分開評稅

  • 陳先生:522,000 − 基本 132,000 − 子女 130,000 = 260,000;稅款 16,000 + 60,000 × 17% = 26,200;減寬減 3,000 → 23,200
  • 陳太:114,000 少於基本免稅額 132,000,毋須繳稅,但有 18,000 元免稅額用不完
  • 合共:23,200 元

合併評稅

  • 合計入息淨額:522,000 + 114,000 = 636,000
  • 減:已婚人士 264,000、子女 130,000 → 應課稅入息實額 242,000
  • 稅款:16,000 + 42,000 × 17% = 23,140;減寬減 3,000 → 20,140

合併評稅慳 3,060 元,正好是陳太用不完的 18,000 元免稅額 × 17%。

兩人收入相近,為何合併評稅反而多交稅?(稅務局例子)

承上例,但陳太月薪改為 35,000 元(強積金 18,000 元)。

分開評稅

  • 陳先生:同上,23,200
  • 陳太:402,000 − 132,000 = 270,000;稅款 16,000 + 70,000 × 17% = 27,900;減寬減 3,000 → 24,900
  • 合共:48,100 元

合併評稅

  • 合計入息淨額:522,000 + 402,000 = 924,000
  • 減:264,000 + 130,000 → 應課稅入息實額 530,000
  • 稅款:16,000 + 330,000 × 17% = 72,100;減寬減 3,000 → 69,100

合併評稅反而多交 21,000 元:

  • 18,000 元來自稅階:分開評稅時兩人各有首 200,000 元的低稅率階梯(各交 16,000 元);合併後只剩一套,第二個 200,000 元要全數按 17% 計,即 34,000 元,多了 18,000 元。
  • 3,000 元來自寬減:分開評稅兩人各減 3,000 元,合併評稅只得一個 3,000 元。

稅務局會判斷合併評稅不利,改為分開評稅。

一方兼職、收入低於免稅額,又如何?

先生月薪 40,000 元(強積金 18,000 元),太太兼職月薪 7,500 元(強積金每月 375 元,全年 4,500 元),沒有子女。

  • 分開評稅:先生 462,000 − 132,000 = 330,000,稅款 16,000 + 130,000 × 17% = 38,100,減寬減 → 35,100;太太入息淨額 85,500,低於免稅額,毋須繳稅(有 46,500 元免稅額用不完)
  • 合併評稅:(462,000 + 85,500) − 264,000 = 283,500,稅款 16,000 + 83,500 × 17% = 30,195,減寬減 → 27,195
  • 合併評稅慳 7,905 元(= 46,500 × 17%)

兩人收入都高於免稅額,合併評稅也可能慳稅?

可以,關鍵在子女免稅額。子女免稅額必須全數由一方申索,如果子女較多、兩人收入又不算高,申索一方的入息可能不夠扣,剩下的免稅額就浪費了。

例子:夫婦入息淨額(已扣強積金)各 310,000 元,育有兩名子女(子女免稅額合共 260,000 元)。

  • 分開評稅:由一方申索子女,310,000 − 132,000 − 260,000 為負數,毋須繳稅,但有 82,000 元免稅額用不完;另一方 310,000 − 132,000 = 178,000,稅款 9,000 + 28,000 × 14% = 12,920,減寬減 → 9,920;合共 9,920 元
  • 合併評稅:620,000 − 264,000 − 260,000 = 96,000,稅款 1,000 + 46,000 × 6% = 3,760,減寬減 → 760
  • 合併評稅慳 9,160 元

怎樣判斷應否選擇合併評稅?

三個例子的 2025/26 年度稅款(已扣寬減,以港元計):

例子 分開評稅合共 合併評稅 差額
一高一低收入(月薪 45,000 / 10,000,一名子女) 23,200 20,140 合併慳 3,060
收入相近(月薪 45,000 / 35,000,一名子女) 48,100 69,100 合併多交 21,000
一方兼職(月薪 40,000 / 7,500,無子女) 35,100 27,195 合併慳 7,905
兩人收入相同(入息淨額各 310,000,兩名子女) 9,920 760 合併慳 9,160
  1. 其中一方入息淨額低於基本免稅額 132,000 元(例如兼職、年中才開始工作):合併評稅很可能較慳,可節省的金額大約是「用不完的免稅額 × 另一方的邊際稅率」。
  2. 子女免稅額多過申索一方的入息(子女較多、兩人收入中等):分開評稅會浪費部分子女免稅額,合併評稅可能較慳。
  3. 分開評稅下兩人都要交稅(即沒有免稅額用不完):合併評稅幾乎一定不划算,因為稅階只剩一套,2025/26 年度的寬減亦由兩個 3,000 元變成一個。
  4. 不肯定:可以照樣選擇。稅務局指出,如合併評稅不利,評稅主任會擱置選擇,按分開評稅發出稅單;反之,如稅務局發現合併評稅有利而你沒有選擇,可能會發出表格邀請你們選擇。

怎樣選擇合併評稅?期限是幾時?

  • 夫婦在各自的《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第 4.4 部選擇合併評稅,並須雙方簽署。只適用於兩人都有薪俸收入的情況。
  • 選擇須每年作出。
  • 期限:在該課稅年度或下一個課稅年度內,或在評稅成為最終及決定性後一個月內,以較遲者為準(稅務局局長亦可酌情延長)。
  • 撤回選擇後,同一年度不可再選擇合併評稅。

如果夫婦有租金收入或業務利潤,要考慮的是「個人入息課稅」,與合併評稅不同。夫婦已合併評稅的話,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亦必須聯名作出。本文不詳述。

常見問題

合併評稅一定比分開評稅慳稅嗎?

不一定。合併評稅主要在分開評稅會浪費免稅額時才有利,例如一方入息低於基本免稅額,或子女免稅額多過申索一方的入息。分開評稅下兩人都要交稅的話,合併後只得一套累進稅階,2025/26 年度的寬減亦只得一個 3,000 元上限,通常分開評稅較著數。

選擇了合併評稅,但原來不划算,會怎樣?

稅務局會自動比較。如合併評稅不能減少稅款,評稅主任會擱置選擇,按分開評稅向夫婦各自發出評稅通知書,並在評稅通知書上註明。

合併評稅的夫婦可以各得 3,000 元寬減嗎?

不可以。2025/26 年度寬減為稅款的 100%,合併評稅的夫婦合共以 3,000 元為上限;分開評稅則每人各自以 3,000 元為上限。

配偶完全沒有收入,需要選擇合併評稅嗎?

不需要。配偶沒有須課薪俸稅的入息,你可以直接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264,000 元,毋須選擇合併評稅。

報稅時沒有選擇,之後還可以補選或撤回嗎?

可以,但有期限:一般須在該課稅年度或下一個課稅年度內,或在評稅成為最終及決定性後一個月內提出,以較遲者為準。撤回選擇後,同一年度不可再次選擇合併評稅。

資料來源(2026 年 10 月 3 日核對)

延伸閱讀:2025/26 薪俸稅計算指南、強積金扣稅上限。用 薪俸稅計算機 為夫婦各計一次分開評稅。

本文只供一般參考,並非稅務或財務建議;實際稅款以稅務局評稅為準。詳見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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